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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新媒体运营,24年5月15号,公司主播通知我,她已经离职了,并且已经取得了公司同意(她在微信上和我们说,已经取得了公司同意),要求我把她在入职期间,抖音平台出镜的所有视频删除掉,我轻信了她的安排,删除了她出镜的视频(130条有余,主播本人也有删除一小部分)。然后公司第二天联系我们,说并未答应主播删除,私自删除视频的行为不可取,并且公司对于短视频的投入金额较大,全部删除对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要起诉主播(不知是否起诉我),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运营是否有连带责任?因为我是错听了主播的安排,不是自己主观决定的。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4-05-20 18:59:321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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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4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情况,可以要主播也承担一部分
    回复于 2024-05-20 19:01:2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3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存在一定过错,但承担责任不会很多。
    回复于 2024-05-20 19:24:13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删除的就需要承担责任的 ,这属于你的重大过失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0 20:44: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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