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网上收到一个函件,说我们2021年在小红书上拍的视频资料里用到了他们的字体,使用权归他们所有。我们侵犯了他的权利,和解费9000 ,不然就要告我们 涉及到金额10万,问题是我们当时用那个字体是充了软件的会员,就能直接下载的 完全没有任何版权问题的提示 现在过去那么久 跳出来说侵权?这成立吗?

侵权维权浙江省-宁波市2024-05-28 10:36:17183*****310

分享

律师回复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84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你这边把充值会员记录这个保留好,然后不要发给对方,告诉对方愿意起诉就起诉,等开庭的时候拿出来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4-05-28 10:40:08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5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的版权需要经过注册的 ,而没有经过注册的 就无法确定这属于他们的个人所有 ,不具有版权 ,所以他们说法我觉得应该是不成立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8 10:41: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已经付费的不用管。
    回复于 2024-05-28 11:29:48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3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需要看软件他们之间有授权吗?承担责任的可以向软件追偿。
    回复于 2024-05-28 11:33:06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3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