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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我家宝宝因肺炎高烧住院,住院地址为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当晚9点多值班护士给孩子扎留置针输液,一直到第二天中午11点多第二次输液完成,期间多名护士均未发现输液器异常,我在给宝宝检查手的时候发现留置针内有异物,目前异物已送去鉴定,想问一下,这种伤害无法评估的情况下,怎样维权

医疗纠纷安徽省-合肥市2024-05-28 20:12:4918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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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43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医院赔偿
    回复于 2024-05-28 20:19:5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只有造成的损害才能给予赔偿 ,你所说的异物 ,需要等待 看是否给孩子造成的损伤 ,如果没有损伤 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只是医院会给相关的护士进行处罚 ,但那是他们内部的事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8 20:50:38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做医疗损害鉴定,然后起诉
    回复于 2024-05-28 20:52:19 咨询他
  • 徐铭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无法预估的伤害这个没有具体的金额,衡量不了
    回复于 2024-05-28 22:17: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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