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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从1999年4月份至现在多次犯病住院。2019年一月9日犯病。在郑州市中原区区委劫持两名女性。被郑州市建设路分局办案人员押送到郑州市八院精神病院住院。期间通过法律援助律师解决后出院。这个事件没有经过法院程序。好像也没有经过检察院。但是现在我的身份证上面有公安记录案底。我的诉求是消除我的案底记录。

行政纠纷河南省-郑州市2024-06-02 15:41:2017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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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在犯病期间发生犯罪行为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系统会有相关案件记录,记录一般是不能删除,但是你有权利提出异议注明是犯病期间
    回复于 2024-06-02 17:27: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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