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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餐饮老板,最近招聘了一个员工,来的时候没签协议,说的试用期三天,三天之内走是没有工资的,不管是我让走的,还是自己要走的,都没工资,店里的监控是有录音的,后面他去劳动局投诉我没给一天的工资,还发短信辱骂我,我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06-03 17:18:1215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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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昊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1.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发放工资。2.对方发短信辱骂你,你可以直接报警。
    回复于 2024-06-03 17:33:40 咨询他
  • 詹光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两回事,约定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需要支付工资;辱骂对你造成困扰,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4-06-03 17:57: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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