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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告骑电动车与飞机动车到正常行驶,被告与原告一同正常形式,被告突然左转,并且未举手示意也为打左转灯,导致原告摔伤车辆破损,交警大队判责人一人一半事故风险,但原告只赔付医药费一半,车辆维修费以及误工费,后期面部检查费用都不进行承担,如果进行起诉可以赢嘛

交通事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24-06-04 17:53:4015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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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6-04 18:05:37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7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在合理的损失范围内都可以要求对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的。
    回复于 2024-06-04 18:28:56 咨询他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64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回复于 2024-06-04 22:02:4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事故责任是同责的情况下,那么双方都是要承担一半。
    回复于 2024-06-04 22:03: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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