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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与前妻生有一女,离婚后跟随前妻且婚内共同财产做了分配,几乎所有财产给了前妻。离婚三十年与前妻和子女均未联系。 男人在离婚后与她人未领证生有一子,子随父姓。 在这期间男人父亲去世将房产过户给男人。 现男人去世,女儿全程未出现陪伴送终,父亲口头说房产留给儿子,儿子出生证明丢失正查找中。 这种情况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家庭江苏省-南京市2024-06-05 10:51:391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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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422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口头表达遗嘱,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可以带着孩子在医院出生的病例,去医院补发孩子出生证明
    回复于 2024-06-05 10:56:2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6-05 11:00:07

      口头遗嘱在场的有男人的两三个亲姐妹,需要签字做证明材料还是?如果口头遗嘱不成立,财产如何分配,与前妻及其女儿已失联同时前妻已重新结婚。

    • 律师回复: 2024-06-05 11:07:44

      口头遗嘱除非大家都愿意遵守,否则无法成立,一般是需要签字或者录音、录像的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9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一般是由他的子女平分的。
    回复于 2024-06-05 11:00:5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7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回复于 2024-06-05 16:56: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复于 2024-06-05 18:33:06 咨询他
  • 熊文会律师
    月帮助55
    河北建宏昌律师事务所
    两个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回复于 2024-06-06 00:08: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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