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准备上诉离婚 1.二胎孕30周,预产期阳历八月中旬,老大两岁八个月 2.于23年上诉离婚未果 3.男方对女方不管不顾,无家庭责任心,婆婆带娃期间干涉小两口生活还偷拍吵架视频,男方与其母联合针对女方,于6.2日傍晚报警民警协调将其母劝回家 4.主要诉求:二胎生产后上诉离婚,争取老大抚养权,从现在至生产需要如何留取有利证据争取最大的权益

婚姻家庭甘肃省-平凉市2024-06-06 15:48:21183*****705

分享

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你的经济条件怎么样?
    回复于 2024-06-06 15:49:21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1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点击头像一对一或来电详询吧!
    回复于 2024-06-06 15:57: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6-06 16:06: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4-06-07 11:03:01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4-06-07 16:35:03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