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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6日,本人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红绿灯路口行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对方撞到我的电动车右侧踏板车,致我受轻伤,交警判我次责,对方主责,对方赔付我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后,定损自己的车费用9870,对方要求我按照定损费的10%赔付987,我是应该赔付他保险赔付后10%,还是定损单的10%,还是实际维修费的10%,谢谢!

交通事故陕西省-西安市2024-06-12 02:01:4015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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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实际发生的维修费为准
    回复于 2024-06-12 08:17:55 咨询他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197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一半赔偿是实际产生的费用
    回复于 2024-06-12 09:54: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6-12 18:26: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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