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行政纠纷>咨询详情

我家门口有一块面积,因为每家门口都有,我看有人改了,我也就私自把墙体更改了一下位置,结果被物业举报,说我们占用公摊面积。 自然资源局的人没有跟我们进行任何沟通,6月5号直接在我家门上贴了一个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我们自行拆除,我们没有拆除。6月12号自然资源局带领物业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直接上门把墙体拆除掉。我给自然资源局的人打电话说他们拆除程序不合规,他们说他们只是督促物业整改,是物业拆除的,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程序都是合法合规的。而且他们还说没有提起行政处罚,所以我们没有权利进行行政诉讼。 现在我家的墙已经被物业强行拆除了,但是别家违建行为却没有人管,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河南省-信阳市2024-06-12 13:40:37159*****507

分享

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违建不受保护,维权失败概率大
    回复于 2024-06-12 14:00:43 咨询他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166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的损失没有办法追回,你如果觉得别人违建,可以去举报
    回复于 2024-06-12 14:15:37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