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口有一块面积,因为每家门口都有,我看有人改了,我也就私自把墙体更改了一下位置,结果被物业举报,说我们占用公摊面积。 自然资源局的人没有跟我们进行任何沟通,6月5号直接在我家门上贴了一个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我们自行拆除,我们没有拆除。6月12号自然资源局带领物业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直接上门把墙体拆除掉。我给自然资源局的人打电话说他们拆除程序不合规,他们说他们只是督促物业整改,是物业拆除的,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程序都是合法合规的。而且他们还说没有提起行政处罚,所以我们没有权利进行行政诉讼。 现在我家的墙已经被物业强行拆除了,但是别家违建行为却没有人管,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河南省-信阳市2024-06-12 13:40:3715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