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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份,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 在一起一个月由于性格不合分手了 分手后向我aa在一起时候的共同花销(就是吃喝玩乐)他说如果我不给他就要告我 总共是7000左右 让我要发3500 这种方面的费用不转给他可以吗 不是借钱 就是日常出去玩的花销

债权债务福建省-厦门市2024-06-14 13:18:1518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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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25
    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可以不转 属于自愿支出的
    回复于 2024-06-14 13:20:1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6-14 13:22:28

      这种的话 如果他那边提起诉讼回成功吗 因为我现在资金也短缺 他就威胁我不给他要提诉讼 通过我的码查我家人的联系方式

    • 律师回复: 2024-06-14 13:23:23

      让他起诉就行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17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属于共同开支,已经正常花费,可不予返还
    回复于 2024-06-14 13:25:0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4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是借款的话起诉没有依据的。
    回复于 2024-06-14 13:36:0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6-14 15:02:30

      我把他拉黑了 但是他一直过来说如果不给他就要起诉我 来我的公司 或者是找我的家人 他只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就可以调查到那么多我的信息吗?最近一直受他威胁骚扰

    • 律师回复: 2024-06-14 15:04:14

      除非委托律师才可以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1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是借款,可以不返还,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6-15 12:25: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共同生活支出一般无须返还。
    回复于 2024-06-15 14:54: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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