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哥跟我嫂子,同居后结婚了,没领证,但是有小孩了,我嫂子的娘家那别又不同意他们两个了,叫我嫂子回去,说什么还可以嫁个十几万,我们这边彩礼钱也给了十几万,现在人跑了,彩礼钱他们这边又不给回去,我嫂子听人说又嫁人了,有一年了,报警也不给处理,请问一下律师,我们这边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江西省-赣州市2024-06-15 17:22:57185*****005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8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
    回复于 2024-06-15 18:00:08 咨询他
  • 郭昱律师
    月帮助7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诉讼主张追回
    回复于 2024-06-15 18:23:4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6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回复于 2024-06-15 19:18: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06-16 11:27: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7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6-16 12:10:0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