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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近期预准备购买一套房产,因首付款不足,开发商说可以低首付购房,交了定金然后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银行通知首付款一付贷款就能下来,于是到售楼部办理购物事宜,但是开发商让我们需要再签订一个借款协议,及借款补充协议,还有承诺函,意思就是说开发商为我们垫付首付,打到我们卡上,然后我们再把这笔钱转到资金监管账户,我们现在不知道该不该签这个协议,如果签了有哪些法律风险,不签的话这个前期交的定金有什么法律办法能够退出来?

房产纠纷陕西省-西安市2024-06-18 20:54:3718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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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议书发过来详细看看
    回复于 2024-06-18 20:57:5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签不签?你自己定,这别人没法给你决定,但有一点你需要知道,如果签订了这份协议,就相当于你向开发商借款,这部分首付款就是向开发商借的,将来需要还的
    回复于 2024-06-18 20:58: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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