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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张建恩,女, 被告一:陈琼,女, 被告二:李卓洲,男 被告三:陈成,男 第三人:李补还,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将第三人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归还原告,暂计34109.5元; 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于1989年结婚,为夫妻关系。2018年﹣2019年,原告发现第三人向被告一及被告二、被告三微信转账记录,后询问得知被告一与第三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二、被告三为被告一之子。

合同纠纷山西省-太原市2024-06-19 10:36:2315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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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4-06-19 10:37:03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1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我是太原律师,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
    回复于 2024-06-19 10:37:42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20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需要咨询什么,可点击头像一对一或来电详询。
    回复于 2024-06-19 10:49:08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25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你好,目前有时间,可以直接进 行沟通的。
    回复于 2024-06-19 10:53: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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