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分手后两人协商共同赡养的宠物,各自养一段时间,3-5月由女方赡养。5月21日,男方通过朋友沟通,与女方月订于6月15-16日来接替赡养。女方在6月14日通过朋友告知,不愿意让男方带走猫狗。6月15日,男方没有告知前往女方住处;发现女方不在,通过不正当手段查询女方实时地址信息,并且前往新的地址,进入她人家中,威胁将猫狗带走,两人打架。随后协商,猫归男方,狗归女方。 是否可以通过法律告男方

侵权维权上海市2024-06-20 17:01:46158*****124

分享

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19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啊,按照协商约定的履行
    回复于 2024-06-20 17:03:33 咨询他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40
    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诉求是什么,要求赔偿还是要求宠物所有权
    回复于 2024-06-20 17:03:54 咨询他
  • 张敏律师
    月帮助5
    上海拓谱律师事务所
    你想要告男方什么呢?
    回复于 2024-06-20 17:23: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5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