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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5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被一个山姆配送员撞伤了,他全责。目前左手,大腿大面积擦伤,左脚大拇指肿痛,对方不承担全部医疗费,不承担交通费,请问起诉可以全部赔偿吗,起诉可以赔偿我的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事故江苏省-南京市2024-06-24 17:50:0815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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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莎律师
    月帮助36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但是如果不构成伤残,是不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回复于 2024-06-24 17:53: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6-24 17:57:2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宝君定则跟对方协商不了,直接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费,精神损失费。
    回复于 2024-06-24 18:08:42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可以整理好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4-06-24 21:12:48 咨询他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3
    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的。具体细节,可以私聊我给您解答,我是南京律师,有过类似案例经验。
    回复于 2024-06-25 12:46: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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