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杨,我男朋友妈妈二十多年前在广州买了房子后未入住和装修就去了香港,及后将房产证交予弟弟保管并且弟弟提出要借住,男友妈妈同意后弟弟一家入住并自行出钱装修,现在住了十多年,听闻政府将要收购该房屋,弟弟提出要求收购款项需一人一半,或新房子归还男友妈妈,但需付十多万予弟弟,请问该事件男朋友妈妈可以自行决定该房屋后续情况及不予赔偿吗还是需要向弟弟支付上述款项?或我们可以怎样做去维护自己的财产?谢谢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7-02 10:45:3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