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婆家田土征收款按人头算的我们一家四口的人头费全在我婆婆手里,加起来大概30万左右,今年拆房的过度费下来了一个户口五万多也还是在我婆婆手里,拆迁房我们一家240个平方两套房也分下来了,这些都说是我们自己的,不包含婆家的财产,离婚了我能拿到属于我自己的吗 2.我们现在三个小孩,离婚了我能带走一个吗
婚姻家庭广东省-深圳市2024-07-03 13:48:24130*****48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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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1. 关于征地款和拆迁过渡费的问题: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征地款和拆迁过渡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这部分款项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如果您能证明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然而,如果婆家的田土征收款确实只是按人头计算的,而且明确排除了您的个人份额,那么这部分款项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难以主张对该部分款项的所有权。但是,拆迁房屋中的平方数(240个平方)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相应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在中国,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上是由父母协商决定的。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并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如果您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您应该准备相应的证据,证明您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如何安排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以满足孩子的需求。同时,您还可以提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理由。 总之,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建议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尽可能与对方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4-07-03 13:51:1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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