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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卓洋乡主席要求拆掉我家的食用菌菇棚,理由是占用基本农田。但是我们家菇棚有农业局批准,也没有破坏土地地表层,但主席却要强拆,也没有赔偿。我们去了解了一下,好像说是上海中央华东局那边航拍拍到的,要求强拆。请问这是否合法?

侵权维权福建省-宁德市2024-07-04 20:05:0813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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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柴健男律师
    月帮助0
    吉林科飞律师事务所
    理论上有相关部门批准所搭建的设施是合法的,其他单位不得强行拆除,如政策等与原来有所改变也应进行补偿后拆除。
    回复于 2024-07-04 20:14:3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7-04 20:15:32

      您可以向农业局或县政府反应相关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51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有农业局的批准,被强拆了可以去起诉相关政府赔偿
    回复于 2024-07-04 20:42:52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提供农业局的批准文件
    回复于 2024-07-04 22:51: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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