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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在校外租房子,交了一年的房租7000块钱,租完当天就后悔了,不租了,房东不退钱,房东是这个高中的老师,孩子不符合走读书要求,班主任和租房老师穿通好了,给孩子走读卡,骗她租房子,能要回这个房租不

合同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24-07-05 07:57:1313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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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285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这个房东,可以要回相应的款项,可以委托本律师。
    回复于 2024-07-05 08:01:59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183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报警试试,或者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7-05 08:23:38 咨询他
  • 李孝君律师
    月帮助24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仍需结合相关细节及其证据,能否退回,以及退回的数额最终由法院综合双方举证和庭审情况确定。
    回复于 2024-07-05 08:58:40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37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其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分别规定了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以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男方在网络上发表的内容是对女方的侮辱或诽谤,且达到了公开的程度,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如果他的行为是为了诋毁女方的名誉,且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么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如果这些行为属实,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经过调查确认男方的行为确实构成上述违法行为,那么男方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拘留或罚款。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发布女方的身份信息不一定构成诽谤或诬告陷害,关键在于发布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如果男方发布的言论确实是捏造的,且有损女方的名誉,那么女方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女方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回复于 2024-07-05 09:23:3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99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写起诉状就地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指导。
    回复于 2024-07-05 09:43:1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7-05 09:43:27

      可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3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7-05 10:31:03 咨询他
  • 车莉律师
    月帮助17
    山西茂翔律师事务所
    建议向学校反映情况,具体可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4-07-05 10:52: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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