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校外租房子,交了一年的房租7000块钱,租完当天就后悔了,不租了,房东不退钱,房东是这个高中的老师,孩子不符合走读书要求,班主任和租房老师穿通好了,给孩子走读卡,骗她租房子,能要回这个房租不
合同纠纷江苏省-苏州市2024-07-05 07:57:1313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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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其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分别规定了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以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男方在网络上发表的内容是对女方的侮辱或诽谤,且达到了公开的程度,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如果他的行为是为了诋毁女方的名誉,且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么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如果这些行为属实,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经过调查确认男方的行为确实构成上述违法行为,那么男方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拘留或罚款。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发布女方的身份信息不一定构成诽谤或诬告陷害,关键在于发布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如果男方发布的言论确实是捏造的,且有损女方的名誉,那么女方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女方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回复于 2024-07-05 09:23:3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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