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民,结婚是按男方迎娶习俗,婚后男方陈伟平自愿迁户口在女方这边,变成农村户口,一直在女方这边生活,并育有一儿一女。女儿随男方姓陈。
男方在女方家里生活费用和做生意及买车买金,都是女方家里支出。与女方父亲多次借钱,多次拿用女方银行卡,向女方要钱,两孩子出生和女方月子费用等都是女方支出,男方外面说欠债跑路,多年不归家,现女方家庭经济困难,协议离婚,男方说2孩子归女方,一年给2孩5000元,能再争取点补偿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7-06 07:22:24136*****633
分享
律师回复
-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回复于 2024-07-06 07:23:47
咨询他
-
北京仁人德赛(武汉)律师事务所
2个孩子5000元一年是较少的,可以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4-07-06 09:04:47
咨询他
-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多争取小孩抚养费。
回复于 2024-07-06 09:48:07
咨询他
-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同意是可以的,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7-06 10:50:58
咨询他
-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实践中,有固定收入的可要求固定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会按照孩子生活当地的经济水平判决。
回复于 2024-07-06 11:34:5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