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发生车祸,交警定责我30%对方70%。。对方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我的车辆维修需要五万,但对方只愿意赔付四万的70%,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追回嘛?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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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中,交警已经作出了责任划分,您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这意味着对方应当按照其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方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这意味着对方保险公司只会在其承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通常为12.2万元人民币,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如果您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了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应当由对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因此,对方保险公司应当至少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您2000元的财产损失,如果您的维修费用为5万元,那么超过2000元的部分应当由对方按照7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不愿意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责任比例赔偿您的全部损失。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的车辆维修费用为5万元,以及对方应当按照7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请注意,起诉对方并获得赔偿是一个法律程序,可能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回复于 2024-07-09 16:48: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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