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经申请并已经公示中的发明专利,被仿制或部分抄用。有哪些处理方式或渠道制止呢,是否属于保护范畴
知识产权湖北省-武汉市2024-07-10 15:53:52199*****66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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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已经申请并已经公示中的发明专利虽然尚未正式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对该技术方案享有临时保护的权利。这意味着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的这段时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申请人许可实施该发明专利的,可能构成对申请人临时保护期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如果发现他人非法实施该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异议请求,并提供证据证明他人实施了该技术方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如撤销原批准或给予临时保护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侵害,包括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回复于 2024-07-10 16:01:0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