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欠条,联系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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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有欠条并能证明债务人欠款未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以下是您可能需要采取的步骤: 1. 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送达:一旦您的起诉状被提交给法院,法院将尝试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使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意味着法院会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通知,以告知被告有关诉讼的事实和情况。公告送达后,经过三十日,即使被告没有收到通知,也视为送达。 3. 开庭审理:一旦送达程序完成,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案件。在此过程中,原告(债权人)需要出示欠条和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 4. 判决:如果法院确认债务人的债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将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告的债务。 5. 执行:如果债务人在判决后的法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执行,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回复于 2024-07-11 08:55: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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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2013年8月份出借5万元,没有欠条及收据,有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中途还过几千元,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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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作为五个股东之一,不管事的那种,公司拖欠工资和其他亏损,股东张某某说拖欠的工资和亏损他来解决,然后说每人按照比例算出亏损,每个人都给张某某写一张借条,这个事已经过了,当时我的确写了三年的借条,借条的最后几天他就起诉我了,当时公司的事是处理完了的,当时算账的时候账目是拿表格打出来的总收入和总支出,算出来还差多少亏损然后按照比例划分,没有所有支出和收入的票据和发票,解决这个些事的当时也没说什么时候去发工资,也不知道发没发,就算他个人解决了发了工资和亏损的事也没跟我们说,因为我不是公司经营的那个的地方人,从来没有接触过公司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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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8年的时候借给一个人4万块钱,有借条。上面有他的身份证号,最早那期间他没有钱还,我也一直没有追溯,因为啥中间他可能得了脑血栓,这段时间他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然后我现在才开始问他要这个钱。我有录音,就是在去年12月份的时候,电话通话录音,他说他没钱,你现在才出院。嗯他的退休工资还不够他吃饭看病的,这样算证据充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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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a,他父亲在被执行期间,由他母亲银行账户给b通过银行转账了一笔财产,然后b又通过银行账户给a转了这笔钱,请问法院是否可能查封a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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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个民事案子,别人欠我钱,赢了官司。对方没钱还,法院给他拉入了失信人名单,去年年底他私下协商慢慢还我,要求我把他从失信人名单中拉出。目前一直没有还我,我想问一下可以重新申请拉入失信人名单吗?以及我把他解除失信人名单后多久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