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欠条,联系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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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有欠条并能证明债务人欠款未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以下是您可能需要采取的步骤: 1. 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送达:一旦您的起诉状被提交给法院,法院将尝试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使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意味着法院会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通知,以告知被告有关诉讼的事实和情况。公告送达后,经过三十日,即使被告没有收到通知,也视为送达。 3. 开庭审理:一旦送达程序完成,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案件。在此过程中,原告(债权人)需要出示欠条和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 4. 判决:如果法院确认债务人的债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将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告的债务。 5. 执行:如果债务人在判决后的法定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执行,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回复于 2024-07-11 08:55: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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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我钱不还,我需要起诉,没身份证信息,能帮我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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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款合同背景: 借款时间:2016年之前,我的父亲向两位不同的债权人分别借款。借款金额:具体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2万元。合同形式:这些借款都有书面合同,合同上有我父亲的签字。 2. 父亲去世:去世时间:2016年3月,我的父亲不幸去世。 3. 我的签字:签字时间:2016年3月,两位债权人找到我,要求我还款,分别还掉了10000元和4000元。签字内容:我是在原来的借款合同上签了我的名字,并写了一句“在我有能力的时候,还掉1万六的借款”和“在我有能力的时候,还掉1万的借款”。并没有新写合同。 4. 具体问题: 签字的法律效力:我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承担了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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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19年跟朋友借了7万块钱!利息是3分。以前在他那里工作中途也陆续打了利息还了部分借款。大概给了5万左右吧!但是到现在本金没少,还多了1万块出来。目前差他8万块。他把我告了,法院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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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外地认识的朋友,借他9000多块钱,还款了4000,现在还有5000元要不回来,一直拖,这个月拖下个月,这边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记录,还有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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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一万块钱钱 是两次借的已经一年多了 一直没还 一催她就推托等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