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自企业)法人和股东是同一人,现在要为别的公司担保贷款,需要变更法人,如果不转让股权的话,后续的贷款公司如果还不上贷款,将由担保公司承担,此时是不是有股东来承担。另外如果一起变更的话有没有什么休息的事项。
公司法律湖北省-武汉市2024-07-11 09:46:34158*****0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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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您提出的问题中,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的法人和股东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该企业的性质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适用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其所在的公司提供担保时,如果该公司未能偿还债务,理论上股东(自然人独资的企业主)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往往不能证明公司资产与其个人资产独立,从而可能导致“穿透”公司的面纱,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了防止股东承担过多风险,股东可能会选择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必须转让股权。股东可以选择将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转移给他人,但仍保留其股东身份,只变更法定代表人回复于 2024-07-11 09:47:2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