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人合伙做生意,每人出资百分之二十,推举其中一人为法人,负责经营管理,一人管财务,其余三人纯出资,每月分一次红,利润每人平分百分之二十,亏损也每人承担百分之二十,补进去,这样的合同能签吗?怎么感觉是坑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7-13 11:55:55189*****400
五个人合伙做生意,每人出资百分之二十,推举其中一人为法人,负责经营管理,一人管财务,其余三人纯出资,每月分一次红,利润每人平分百分之二十,亏损也每人承担百分之二十,补进去,这样的合同能签吗?怎么感觉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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