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重症胰腺炎,去东华医院几天后,动手术后,人就没醒来过,目前生命体征很弱,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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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先,我要表达对您哥哥病情的同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东华医院在为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或者存在过失造成您哥哥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如果东华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造成了您哥哥的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以及可能的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并确定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不当行为,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专家的评估和调查,以确定医疗人员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标准和程序,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有过错。 如果初步判断存在医疗事故的可能性,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医疗事故责任并索赔相应的损失。回复于 2024-07-17 15:23: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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