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用工商户企业贷,贷了150万,叫了我和我舅舅两个人做担保,但是我们都没有资产,收入也不高,根本没有偿还150万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解除担保吗
律师回复
-
-
-
-
-
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条,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有特定例外情况。然而,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机关法人不得担任保证人的原则性规定,并不直接涉及个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了保证合同的基本性质,即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意味着保证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的。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了关于禁止高利放贷和借款利率的问题,但这主要针对借贷关系,而不是保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关于您的问题,关键在于您和您舅舅是否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即使您们目前没有足够的资产或收入来偿还贷款,理论上您们仍然可以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您的弟弟未能按时还款,银行可能会采取措施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保证人并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想要解除担保,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 要求借款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尝试让借款人(您的弟弟)偿还债务,以便解除您的担保责任。 2. 协商变更担保条件: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您可以尝试与债权人(通常是银行)协商,看是否有可能变更担保条件,例如减少担保金额、延长还款期限等。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起诉要求确认担保无效或者变更担保条件。 4. 提供证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您的财务状况、收入证明等,以证明您目前确实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回复于 2024-07-18 09:28:33 咨询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