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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是实体店卖家用电器的,我是通过网上销售的,5.3日经朋友介绍和客户沟通成单约定六月底送货就可以,后来客户让我给出个单据但是没有送货。期间我把客户给的货款给用了。送货的时候我资金没回来就供不上货,当时客户报警了我去了以后警察让我们协商,后来客户让我给写个欠条带违约金那种的我同意了,到现在过去快一个月了,市场监督局找我后来又移交到公安机关了说我诈骗。这种情况成立么?

合同纠纷辽宁省-大连市2024-07-18 14:57:16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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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39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没有货建议把钱退给对方,如果已经写了单据那就需要按单据来,好好找买家说清楚,好好协商
    回复于 2024-07-18 14:59:0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7-18 15:01:02

      客户不同意协商,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移交此案,我想咨询这个事够不够成诈骗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3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您好,从您的描述看,主观上你也并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非法占有这个钱,您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属于经济纠纷。
    回复于 2024-07-18 15:12:4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7-18 15:16:42

      没有虚构事实,确实是卖家用电器的。因为当时他不着急送货,所以我就先给用了。一共四万一千多已返还一万四千元。而且已经打了欠条。

    • 律师回复: 2024-07-18 15:28:08

      如果不能发货,建议尽快还款。一般不会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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