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租客,与中介签的合同,租期11个月,居住已满8个月,最后一期房租为3个月,迟了一周付房租,合同约定超过三天不付甲方(租赁托管机构)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且乙方支付2个月违约金。中介通知我解除合同并要求我搬走,我是失业造成的经济困难,并无主观故意,想和房东求情,中介拒不提供信息,好说歹说,中介说可以再租一年,这次迟付就不追究违约责任,一方面觉得搬家麻烦,一方面不想支付高额违约金(2月房租13000),就答应续租一年,并立刻把迟付的房租支付过去,对方已收,但我还没有签续租合同,房子9.31到期,现在中介每天催我去签新合同,确实失业了,后续也不想住这么贵的,有什么办法吗?如果我不续租算违约吗?
房产纠纷北京市2024-07-23 07:14:3615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