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去医院检查,乳腺科医生诊断结果是乳腺肿块,医生不给患者提供保守治疗,医学上有很多种保守治疗方式,医生只告知患者需要做手术,医生只给患者推荐手术治疗,患者手术后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明明定的是只切乳腺的手术,最终结果手术做成了乳房全切加腋窝淋巴结切除手术,患者永久性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失去经济来源,这种情况下,院方负全责吗?最终的手术方案,医生未告知患者及家属,未有任何书面上的同意书签字。手术后,医生并未告知患者及家属做的手术方案。患者是手术后,出现手术并发症,才发现和医生说的只切乳腺手术不一样。
相似问题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最新咨询
-
民事纠纷,我没有打他,他说我打他了,现在还在医院半个月了,我改怎么办
-
患者办理住院后回家突然死亡, 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
在太平洋公司买包险以十年今年在长沙住院现在正治永中所产生的费用公司能报销的?
-
患者因眼疾到省医院就诊,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术后眼部出现相关症状,可疑气体中毒性病变,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炎等随后入住省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等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该公司相关批次眼用气体经检测不合格。 我想请问一下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医疗行政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请您依次简单回答一下谢谢
-
您好,很抱歉,我想问一个问题 患者李某(61岁)因右眼眼疾到省医院就诊,次日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术中为患者所注射的眼用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C3F8气体”。 术后患者眼部出现相关症状,患者最后眼球致盲。 得知医方的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现有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问题、护理不当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病历资料,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医药需不需要要承担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