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感情纠纷 与对方认识2个月 未涉及任何金钱来往 后续只是不合适 就没有联系后续时隔半个月 微博无意间刷到他女朋友的微博 他们已经在一起一年了 而我与对方上个月才见面 作为好心 提醒她 只发了部分聊天记录 未涉及隐私 未恐吓 未捏造 现对方本人发律师函给我的内容完全虚构 要我道歉 在律师函之前 辱骂我 而其内容也属于凭空捏造 我应该怎么做?要求我3日后道歉 不然将要求我赔偿 我个人要求对方道歉 并且 想知道 该律师可以不了解情况捏造事实发布律师函吗?

其他贵州省-遵义市2024-07-24 17:32:28175*****206

分享

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39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律师函没有任何强制的法律性质,如果你只是陈述事实,对方做法人品不道德的问题没有问题的
    回复于 2024-07-24 17:38:0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7-24 17:44:49

      所以我现在不理会就可以了是吧?那律所需要为他发布的律师函承担法律责任吗?因为内容完全不符,而且还不是律师发给我的,3日之后,我不理会,有什么后果吗?

    • 律师回复: 2024-07-24 17:48:32

      不用理他,如果对方再骚扰你可以直接去报警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7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可以根据事实进行回复,并表达你的意见。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7-24 17:46:46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177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没有侵权不用担心,律师函没有起诉没有实质性影响
    回复于 2024-07-24 17:48:50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