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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在地上摆着一个广告牌,然后也没有那个障碍物,然后也没看见,不小心压上去了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07-25 08:13:1718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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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7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走路时间要留意路面情况,有一定过错。
    回复于 2024-07-25 08:23:39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05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受伤了吗
    回复于 2024-07-25 08:38:2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24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场有没有监控?是走路摔倒压上去了?
    回复于 2024-07-25 09:12:23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393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否受伤?建议保留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4-07-25 09:26:57 咨询他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266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回复于 2024-07-25 09:51:25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519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马路上行驶时,没有注意到地面的广告牌,不小心将其压坏,那么这个行为可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所列举的违章行为。这些条款主要是针对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使用手持电话、下陡坡时熄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等。 然而,您提到的“没看见,不小心压上去”表明您可能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够集中,这可能涉及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所指的“过错的严重程度”的考量。如果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您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提供了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和程序。如果您参与了调解,那么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将送交各方当事人并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回复于 2024-07-25 10:11: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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