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了,但是被打的人,身上没有伤,但在派出所签了打人的协议了,现在不接受调解,拘留了3天,这合理吗?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4-07-26 08:54:17151*****1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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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有人打了别人,即使被打的人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但如果打人者承认了打人的事实并在派出所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这个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打人者可能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至于您提到的“不接受调解”和“拘留了3天”,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 1. 是否有必要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进行调解处理。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协议,将不再进行处罚。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2. 行政处罚的合理性:拘留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适用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如果打人者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可能只应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拘留三天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打人者的行为确实轻微,且不具有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加重情形,那么拘留三天可能过于严厉。 如果您认为拘留过重或者对拘留的合法性存疑,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 向公安机关查询拘留的具体依据和理由,了解拘留的具体情况。 - 如果认为拘留不当,可以向公安机关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回复于 2024-07-26 09:15:3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