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开超市 有顾客在明知我超市内有一包过期的食品情况下 提前打开手机录超市 并且录购买过程和过期食品,这种情况属于敲诈勒索么?
经济金融黑龙江省-绥化市2024-07-26 12:44:55136*****1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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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519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有威胁或者要挟的行为,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被迫交付财物。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顾客明知商品过期但仍购买,并且录制购物过程和过期食品,这种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敲诈勒索罪。顾客的行为可能更多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即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当然,如果顾客以此为手段试图索取高额赔偿或者要求退款,并且采取了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在实际情况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顾客仅仅是出于证明商品质量问题的目的进行录像,并没有采取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那么不构成敲诈勒索。如果顾客的行为超出了证明商品质量问题的范围,而是企图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那么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回复于 2024-07-26 16:30:31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