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之前和我在一起 流过产,分手快两年了,现在查出有妇科方面问题找我要检查治疗费用 说医院是之前流产导致的 我是否要承担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7-26 12:45:3213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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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内容,该法条主要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您的前任与您分手后已经接近两年,现在查出有妇科方面的健康问题,并要求您承担检查治疗费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健康问题是否与您当时流产后的情况有直接关联,以及这种健康问题是女方自身原因还是与之前的流产有关联。 如果您和前任分手后,女方的健康问题与您无关,即不是由于您当时的流产导致的,那么您通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然而,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她的健康问题与您当时的流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这个情况下,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您需要承担前任的妇科问题治疗费用。除非女方能够证明健康问题与您当时的流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您可能无需承担责任。回复于 2024-07-26 16:25:1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