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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7月20日在微信向个人经营者购买了品牌名为“西太后”的产品 7月26日收货后发现商品不符合预期甚至为假货 遂与商家协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但是商家以“产品是假货才能退货”为由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在多个平台投诉无果 我现在掌握了该商家的微信号 是否能通过报警手段来查询其个人信息使其给我退货 或者我是否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金融广东省-河源市2024-07-27 12:59:1718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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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民事纠纷,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4-07-27 13:07: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23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7-27 16:45: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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