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两年前有个女生在学校表白墙发布了我的黄谣和不实言论事情传播得很广我转了学在另一个学校仍然有人听闻之前的事情并不明情况也开始传播对我身心影响很大这两年里我承担了语言暴力排挤和被孤立我不想影响高考 现在高考完仍然有人在传我可以报警要求造谣人向我道歉并澄清吗(有截图有证人)我报了省内的大学很大概率会碰到一个学校的大学不想活在那种阴影下面

侵权维权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2024-08-08 10:21:04182*****993

分享

律师回复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208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回复于 2024-08-08 10:22:14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192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有人散布关于您的不实言论,特别是涉及到黄色内容和诽谤性的信息,这可能侵犯了您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您提到有截图和证人,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不实言论的存在。
    回复于 2024-08-08 10:29:54 咨询他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6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4-08-08 10:48:2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5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的情况下建议起诉
    回复于 2024-08-08 14:47:3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