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情况如下:警察(只有一位)和烟草专卖部门联合执法。凌晨警察和烟草公司人员到我家住宅多次敲门。 警察出示证件后我开门后要求我配合检查。我开门后,他们要求我带上相关证件配合调查。期间他们站门口没有进来。由于我准备时间比较久。他们就走进来了2米左右。发现客厅桌面上账本叫我交给烟草人员。我就交给他们了。 期间他们在客厅逗留了五分钟到处看了下。他们好像没有搜查的动作。只是到处看下。警察和烟草没有搜查证。他们这样执法规范吗?算非法闯入和非法搜查吗?
行政纠纷福建省-宁德市2024-08-08 13:41:00136*****35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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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警方和烟草专卖部门联合执法的行为似乎是在执行其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然而,执法人员在进入私人住宅进行检查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范。具体而言,以下几点是关键要素: 1. **合法手续**:警方和烟草专卖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持有合法的搜查令或执法证件。如果没有搜查令或其他合法授权,他们不能随意进入私人住宅进行搜查。 2. **合理理由**: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线索。 3. **尊重隐私权**:即使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也应尊重公民的隐私权,不应随意侵入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 4. **遵守程序**: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出示证件、告知身份、说明检查目的等。 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警察和烟草专卖部门的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未经搜查令擅自进入私人住宅的情况,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是,他们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搜查动作,而是在现场停留并查看了账本。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搜查,则取决于他们是否有权力和能力进行搜查,以及搜查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回复于 2024-08-08 13:51:19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