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客户A公司与B公司存在合作(合法业务),B公司之前是将一部分业务又另外分包给了C公司; 2、现在因为客户A公司对供应商有新的条件,要求做项目员工的社保在B公司交,但是实际人员是C公司的; 3、现在C公司只将人员的社保公积金和工资转到了B公司,劳动合同不转给B公司签。 问题: 1、这样是属于社保挂靠吗? 2、B公司的负责人和操作人会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3、对于B公司来说,其他还存在什么风险吗?
刑事辩护重庆市2024-08-09 19:36:32157*****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