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人,八月十日在青岛旅游期间与青岛本地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左转,他是直行,发生剐蹭后对方立即停车,导致二次事故我们追尾,他的车辆(比亚迪 元)只有轻微刮蹭,青岛交警判我们全责,现在需要支付修理费用10000余元,我方认为他有过度修理的现在,不予支付,如果最后协商失败,选择报警处理,需要返回青岛吗,还是在我们当地也可以处理,另外整体事件还可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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