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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谈恋爱同居三年,未领证未结婚 ,今年2月份给彩礼8万,现男女双方闹矛盾,要分手,男方能否将彩礼要回,家庭住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婚姻家庭江苏省-苏州市2024-08-12 21:15:4213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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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5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结婚登记时间比较短的可以要求退
    回复于 2024-08-12 21:19:58 咨询他
  • 陈慧律师
    月帮助68
    四川知研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财物
    回复于 2024-08-12 21:24:04 咨询他
  • 李孝君律师
    月帮助24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但是不一定全额退回。
    回复于 2024-08-12 21:29:26 咨询他
  • 刘毅律师
    月帮助60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一般应予返还。
    回复于 2024-08-13 09:41:1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3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4-08-13 11:18: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7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13 16:53: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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