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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家庙,我方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起步左转撞倒在地,交警来了,因双方都没有任何受伤也为拍照留存汽车损失,我方也未拍照,让周一前往定损,周一通知我方六点去定损,我方到后,未签责任认定书,也未签修理认定地方,就已经将车拆除,进行修理并让我方支付4000元费用,我方认为赔偿不合理

交通事故陕西省-西安市2024-08-12 22:45:3015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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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65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的车辆损失进行鉴定,但需要承担鉴定费用。涉案金额不大,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4-08-12 22:48:25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07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回复于 2024-08-12 23:10: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8-13 11:27:4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0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想让警方出定责书。至于维修的问题,你如果觉得比较高的让对方拿出相关的凭据。
    回复于 2024-08-13 16:01: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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