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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兴安岭塔河县塔南公交站终点站弯路上 我家一辆四米二货车与对面一辆高速驶来的哈佛H6suv发生碰撞 下车他说他着急开会所以速度快 现在塔河县交警判我们一家一半的责任 说我们双方都压线了 但是我爸速度不快 附近也没有限速和任何警示牌 一开始说我们没有责任现在又五五分 我有点不认 我想麻烦问一下我有申诉的意义么?我有当时的事故的视频

其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2024-08-13 13:48:431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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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5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只有车损,双方都有保险,不用太纠结
    回复于 2024-08-13 13:51:11 咨询他
  • 陈慧律师
    月帮助25
    四川知研律师事务所
    有必要,可以争取一下无责。收到交通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4-08-13 13:52:29 咨询他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3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回复于 2024-08-13 13:53:2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8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觉得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4-08-13 13:56: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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