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姐夫在外面欠钱还不上现在债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后拍卖他和我姐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姐名下有一套房是我妈给她的,但是过户的时候男方签了合同表明不要这套房,房产证也只有我姐一人的名字,这样的话法院是还能拍卖这套房吗?有什么解决方法可以让我姐名下的房不被拍卖吗?比如离婚什么的。感谢!
婚姻家庭四川省-达州市2024-08-13 15:45:25177*****1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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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65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条文,以下是对您的问题的回答: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被查封财产的保管责任,并未直接涉及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列举了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房产是您母亲赠与给您姐姐的,并且在赠与时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您姐姐所有,那么这处房产可能不属于您姐夫的共同财产,因此原则上不应用于偿还您姐夫的债务。 然而,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产登记在您姐姐一人名下,而没有证据证明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您姐姐的,那么从表面上看,这处房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其他证据或法律规定可以排除这一可能性。 如果您希望保护您姐姐的房产不被拍卖,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收集所有可能证明房产为个人财产的证据,例如赠与合同、遗嘱等,以及任何能够证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证据。 2.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3. 提出异议: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说明房产属于您姐姐的个人财产,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4. 离婚: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程序,以明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限。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回复于 2024-08-13 15:46:5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