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1、2024年8月11在涿州市发生交通事故,我在十字路口主路直行,对方在次路直行并逃逸 2、对方撞到了我的副驾驶b柱位置,我报警后对方驾驶员朋友赶到与我协商私了并签订和解协议,车辆维修费用10000元无其他费用,不得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维修费用不够可继续赔偿,4s定损后报价20000元维修费。 3、¹我是否可要求对方车主按照4s店定损价格赔偿。 ²我是否可举报对方车主肇事逃逸,要求交警队重新对对方车主进行拘留并扣12分处罚。 ³我是否必须要到4s店维修车辆

交通事故河北省-保定市2024-08-16 18:31:27132*****801

分享

律师回复

  • 饶梅英律师
    月帮助4
    湖北宏朗律师事务所
    1因为你们双方已经协商费用不够可以继续赔偿,所以超过1万的部分,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赔偿的,但是一般以实际支出为准;2举报是您的权利;3您并非必须到4s店维修,汽车修理店也可以。
    回复于 2024-08-16 19:37: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8-17 23:24:4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6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