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对方承诺借款1000还2000 然后到了规定时间没还后续他又承诺加多少 然后又到了规定时间又没还 信息也不回 他这种属于诈骗性质吗
债权债务广东省-东莞市2024-08-20 13:55:36134*****8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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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对方承诺借款1000元但还款金额为2000元,如果这是一个欺诈性的借款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 主体资格: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客体: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3.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 客观方面: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对方最初就计划通过借款的方式骗取钱财,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偿还,之后又通过其他手段承诺偿还更多金额,最终仍未偿还,这可能构成诈骗罪。然而,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借款的背景、借款的目的、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承诺、实际的还款行为等因素。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认定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量刑的标准。回复于 2024-08-20 13:59:21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