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媳妇有病,结婚时隐瞒病情,我要离婚,分居已半年,没有夫妻债务,和财产,有一娃,能否离婚

婚姻家庭陕西省-铜川市2024-08-20 15:37:31182*****083

分享

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446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具体是什么疾病,孩子多大,对方愿意离婚吗
    回复于 2024-08-20 15:38:4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4-08-20 15:39:05 咨询他
  • 杨勇律师
    月帮助8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我是西安律师,可以联系。
    回复于 2024-08-20 15:39:08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您想要离婚,并且符合该条款中的规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来说: - 您提到您的妻子在结婚时隐瞒了病情,这可能构成对婚姻的隐瞒重要事实,但是否构成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法院判断。 - 分居已经半年,虽然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但是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 - 关于夫妻债务和财产问题,如果没有共同债务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不会涉及分割财产的问题。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但您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因此我无法给出具体的法律意见。通常情况下,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离婚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综上所述,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最终是否准予离婚还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回复于 2024-08-20 15:41:06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17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议离婚不成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4-08-20 15:41: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8-20 15:42:41 咨询他
  • 张永辉律师
    月帮助116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您还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回复于 2024-08-20 15:45:12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7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8-20 15:48:06 咨询他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1
    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要看具体是什么疾病 可以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4-08-20 15:49:58 咨询他
  • 赵新洁律师
    月帮助0
    陕西观由律师事务所
    若你和你媳妇关于离婚的事情谈不拢,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4-08-20 19:55:59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20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4-08-21 12:59:39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