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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经营一个个体家政服务中心,去年2013年7月9号介绍一个保姆去上岗。,应该给她买个有效1年的意外伤害保险,我忘记给她买保险了。今年2014年8月9号。保姆在雇主家意外受伤,保姆的家人非要保单,让我承担责任,请问,我该承担责任吗?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4-08-20 16:19:3215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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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6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8-20 16:25:05 咨询他
  • 刘婷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
    要看您跟保姆之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有签合同,是否给保姆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如果存在劳动关系,还要看受伤情况,怎么受伤的,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公造成的受伤,那就要承担责任,其他的要看具体情况,可以点击我头像私聊说明。
    回复于 2024-08-20 16:26:21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9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是否承担看你们之间签署的合同?有合同吗?
    回复于 2024-08-20 16:29:3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没有签订合同约定应该购买保险
    回复于 2024-08-20 20:48: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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