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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与女方结婚20余年,男方长期因琐事家暴女方(最严重一次女方脾脏摘除),女方为了孩子选择忍气吞声,也没报过警。且男方不讲理,非常非常不讲理,辱骂女方父母,事后不承认,还强烈要求女方对男方家属好,如若不然,便家暴,还不允许女方与其父母有来往。买房买车的时候女方家属都有给钱,但是男方现在一口咬定没给,不认账,男方想要转移财产,称要将名下一房一车过户给其弟弟。男方在外面有外债,具体因何欠款只有男方自己知道。目前双方都有离婚的打算。请问在财产分配上是否因男方长期家暴,而给女方多分配;或者起诉男方故意伤害,脾脏摘除是在零几年,时间太久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起诉?

婚姻家庭陕西省-汉中市2024-08-22 05:22:3013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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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499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汉中本地律师可以面谈,在新桥翱翔大厦南区11楼,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4-08-22 05:25:12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12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4-08-22 06:03:43 咨询他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12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4-08-22 06:16:2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财产分配与家暴无关,可单独要求过错赔偿。
    回复于 2024-08-22 08:18: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22 09:58: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8-22 11:38: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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